个人出租商用房,房产税2%,个税1%,免征印花税。月租金10万以下,免征增值税;月租金10万以上,增值税5%,附征税0.3%(城市维护建设税0.175%、教育费附加0.075%、地方教育费附加0.05%)。
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出租商用房,房产税12%,印花税0.5‰。季度租金30万以下,增值税普票免征;季度租金30万以上,增值税5%,附征税12%(城市维护建设税7%、教育费附加3%、地方教育费附加2%)。盈利交企业所得税,5%-25%。
参考资料:
企业增值税:财税2016 36号
企业所得税: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
房产税: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